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3] 第 号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于第9-12周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期中教学检查采取校院两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选择2个教学单位组织进行现场检查和交流。
二、检查内容
此次期中教学检查除常规检查项目外,重点检查教师课堂教学(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教案、教师手册等)、教学秩序管理、教风学风一体化建设、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以及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建设等5个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通过听课以及检查教师教学工作手册、教案等教学文件等方式,重点检查教师课前准备情况、课中教学状态、以及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平时过程性考核等教学情况。
(二)检查教学秩序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更换主讲教师、任课教师调串课及迟到、提前下课等情况,以及学生出勤和课堂听课情况。
(三)教风学风一体化建设工作情况
检查以任课教师、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为主体、教学管理干部和学生管理干部、各级领导等全员参与的教风学风一体化建设联动机制的建设情况。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办好道德讲堂,开展诚信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
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及《关于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检查前期毕业设计(论文)准备情况、各教学单位过程管理情况、教师指导情况和学生设计进度及质量。
重点检查我校《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方案落实情况,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方案,对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开展深入细致地检查。
(五)检查卓越工程试点专业建设(两个部门是否选一个?)
重点检查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建设及执行情况,实践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以及专业建设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三、时间安排
1.4月27日,学校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4月28日-5月24日各教学单位开展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
2.5月2日—5月24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与各教学单位联合组织学生评教工作。
3.5月20日—5月24日,学校在勘测学院、外语学院召开期中教学检查现场会,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4.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学校召开教学工作例会,通报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开展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比较突出问题,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并及时通报处理情况;对发现的典型事例在全校通报表扬并推广。
四、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学期检查内容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切实按照检查的重点内容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各项检查工作要有检查记录和统计数据。
2.各教学单位应召开1-2场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各教学单位要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概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附师生座谈会议记录摘要,工作总结与工作方案于5月24日下班前报送务处教学质量科(办公地址:第七教学楼7803室,电话:85711125),同时请将电子文稿传至147318507@qq.com。
附件:2012/2013(二)期中教学检查统计表
教务处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