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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毕业生答辩及毕业资格审核等工作的有关通知

2019年05月28日 08:53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9届毕业生的教学进程,为了进一步做好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保证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毕业资格审核等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时间截点通知如下:

一、毕业答辩的有关要求

1.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2019届所有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均须在答辩前参加检测,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2019] 第18号)做好检测工作,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检测报告须放入“长春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袋”中,各学院须将毕业论文检测报告纸质版留存备案,电子版汇总后于6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发送至邮箱ccgcxyjwc@163.com

2.答辩时间安排

毕业生答辩时间由各教学单位在2019年6月5日—13日自行安排,各教学单位应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公开答辩,且须有一位企业工程技术专家参加。请于2019年6月1日前将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和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明细表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发送至邮箱ccgcxyjwc@163.com。

3.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校级答辩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时间:2019年6月13日下午。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上午10点。成绩录入时,二次答辩的学生请在成绩录入备注项标注“二次答辩”字样。
   5.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时间:2019年7月12日。

 

二、毕业资格审核的有关要求

1.2019年6月14日-6月18日,请各教学单位利用周六周日进行毕业资格审核,18日前务必完成此项工作;

2.2019年6月19日,不能毕业学生办理结业、退学或重修编级的相关手续。要求各教学单位必须上报每个不能毕业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情况,二次答辩和实践环节重新学习的学生注明一并上报;

3.校学位会时间安排:2019年6月20日;

4.2019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时间:2019年6月21日。

请各个教学单位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及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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